透过现象看本质,黑社会组织打而不绝,死而复生的本质原因在于利益。当利益达到百分之十的时,便有人开始蠢蠢欲动;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五十时,便有人开始铤而走险;当利润达到百分之百时,他们便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;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时;他们便连绞刑架都毫不畏惧,这是恩格斯的一段著名论述。
而问题中的黑社会适用于后两句。用此来解答黑社会打而不绝,死而复生便是最好的答案。当然这只是其一,保护伞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原因。
一、一批覆灭另一批兴起
做个简单的对比,咱们称为的黑社会,放在西方国家便是黑帮。贯穿数千年的世界发展史,没有任何一个文明或者国家能够逃离这种群体的产生,或公或私。
先秦时期便有“燕赵之地多豪侠”的说法,这个豪侠指的便是混山头,那时候是以个人为主,所以并没有出现团体性组织。秦朝之后便出现一些“刀客”,这些刀客一般是听从金主的指示,基本算是黑社会的前身。汉朝最大的小混混黑社会不就是开国之君刘邦?当然民间的代表人物是郭解。唐朝则出现文武双全的黑社会组织,例如唐朝黑帮大佬李邕,同时他还有三重身份,唐朝的朝中要员,诗人和和书法家。从此开始我国古代的黑社会组织就不限于民间组织了。宋朝更不用讲了,丐帮就是诞生于宋朝,典型的黑社会抱团组织。
梁山好汉也就是过过瘾,事实上不还是黑社会组织,不过到此时黑社会组织已经向集团化发展了。明清时期更为猖獗,天地会、明教、洪帮等组织,此时的黑社会组织甚至往着中央集权的道路再走了。民国时期的哥老会、斧头帮、青帮等数不胜数。黑社会一波灭亡,另一波又会很快兴起。究其根本原因,当一个人在你面前时你并不怕,当一群人在你面前呢?连官府都要抖三抖。人多报团,便能摄取更多的利益。
二、黑社会具有相当多的灰色收益
对黑社会组织进行一个定义,便是以暴力手段获取利益的组织。当下黑社会的经济来源虽然较猖狂时期有所减弱。但依旧能带来相当高的灰色收益。但在的黑社会械斗抢地盘收保护费了早已消失了,剩下的多是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。
小的组织基本是依靠放高利贷,断头贷获取利益,另一部分开设赌场,发展网络赌局下线,最终拿抽水,充当拆迁的急先锋。当然为瘾君子提供“货物”也是他们获取利益的一大手段,这些都是小打小闹的小混混组织。真正的大佬的是出入商界,西装革履,进军金融行业,在房地产、餐饮古玩,甚至是与潮流一致的电商也有这些身影。赚钱后抽出部分做慈善,用以洗白身份。颇有些日本上世纪黑社会的意思。黑社会的灰色收益要远高于正常上班所得,这也使得不断有人铤而走险,践踏法律。
三、存在保护伞
这个保护伞指的是在国家公务机关的工作人员,为黑社会组织提供最为直接,最为有利的权力庇护,最新的信息传递,这一部分保护伞一般是当地行政级别较高的人员,拥有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办案、甚至能够影响到公检法。这些人员与黑社会之间存在直接的利益来联系,黑社会也很愿意以金钱的代价来换取权力庇护。从客观方面分析,被认定为黑社会组织“保护伞”的人,必须实施了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。
这些行为往往包括: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,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、查禁、指控、起诉、审判和怀疑,或者为其通风报信,隐匿、毁灭、伪造证据;或者阻止他人作证、检举揭发,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;或者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;或者阻挠、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;或者以阻挠、拖延、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,为其获取非法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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